
关于表彰“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十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1-04 16: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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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教会字2018【46】号
为充分反映我省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和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加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在深化、引领、服务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吉林省教育学会奖项管理办法》的规定,省教育学会于2018年6月 - 2018年11月开展了“第十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经过吉林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初审、学科评审、评奖委员会终评及公示,有 2993项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370项,二等奖867项,三等奖1756项。省教育学会研究决定,对上述获奖成果及作者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得到了各级教育学会和分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积极组织申报与推荐。为此,省教育学会研究决定,对在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长春市教育学会、吉林市教育学会 等22个单位给予表彰并颁发优秀组织奖。
希望获奖者发扬成绩,再接再励,取得更加丰硕的研究成果;希望全省广大会员和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工作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不断深化的教改实践中努力钻研,深入探索,勇于创新,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繁荣我省教育科学,推动我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十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公开发表)获奖名单
2、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十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未公开发表)获奖名单
3、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十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
吉林省教育学会
2018年12月30日
编辑:kongxh